厦门市今年第1号总河长令签发 巩固提升河湖水质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战

时间:2022-07-12 09:26:32 来源: 厦门日报


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提升治水的效率、效能和效益,市委书记崔永辉、市长黄文辉签发2022年厦门市第1号总河长令,明确在全市开展巩固提升河湖水质、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战,持续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更高水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第1号总河长令明确指出全市开展巩固提升河湖水质、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战的目标:各级河长、湖长和各相关单位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推进河湖全域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确保到2022年底全市主要水体基本消除劣V类,到2023年全市地表水体基本消除劣V类,到2025年稳定消除劣V类。

在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地表水依据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分为五类。其中,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水域,劣V类水的污染程度超过V类的水。

总河长令强调,各级河长、湖长和各相关单位要全力开展攻坚,严格对照《厦门市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三年行动方案》的治水目标、职责分工和治理举措,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力推进截污纳管、正本清源改造、生态补水、生态修复等河湖治理项目,确保各项任务抓细抓实抓到位,如期打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战。

此外,总河长令强调要强化监督考核。各级总河湖长要担负起本行政区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日常调度、例行巡河、现场督查等方式做到亲自统筹、部署、协调和督导;要加强考核督促,及时对消除劣V类水体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和单位开展约谈。各级河长办要切实担起为河湖长服务的职责,强化协调调度和督查督办,将消除劣V类水体纳入年度重点挂牌督办事项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介入、加强督促指导,发动公众参与监督,凝聚河湖共管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 (厦门日报记者 吴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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