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新规:危险住房翻建重建可申请电梯加装

时间:2022-08-08 09:23:31 来源: 安徽网


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发布合肥市城区危险住房翻建重建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和合肥市城区危险住房处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其中暂行规定明确, 危险住房翻建、重建,可申请电梯加装,对符合电梯加装条件的,可按照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申请补助资金。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危险住房翻建、重建行为。危险住房翻建、重建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危险住房翻建应按照“不超过现状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用地总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不改变原房屋用途,不突破原建筑占地范围和建筑高度”的原则,在房屋原址上恢复建设。

危险住房翻建、重建,可申请电梯加装,对符合电梯加装条件的,可按照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申请补助资金。

暂行办法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明确。

危险住房处置费用由住房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住房使用安全责任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危房处置相关建设费用。

危险住房采取维修加固方式处置的,财政补助资金参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标准,根据审计决算价,按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元/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市、区财政按照6:4比例分担,超过400元/方米(不含)的部分由住房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

对困难家庭,采取维修加固方式处置的,按照不超过400元/方米标准申请救助资金,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采取重建、翻建方式处置的,按照不超过800元/方米标准申请救助资金,每户最高不超过4万元。救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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