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全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启动。今年都有哪些新变化?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的申报时间
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申报评审时间由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
今年的新变化
1.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2.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3.新增设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在我市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本专业职称评价。其中初级、中级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方式,考试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考试合格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有效期内申报副高级,评审通过后取得副高级职称;正高级采取评审方式,评审通过后取得正高级职称。
4.在部分职称系列(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5.省级、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调整。山东省2022年度新增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青岛市2022年度在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供应链管理评审专业;新增部分企业取得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权;不再组建档案专业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6.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7.对选派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服务经历、工作量统计倾斜。按照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求,经组织选派脱岗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可或出具证明后,其年度内累计派驻天数超过3个月的或连续两年内超过5个月的,可视同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选派期间专业工作量按照在岗工作水平的2倍统计,现职称聘期内可以累计计算。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按原政策执行。
8.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哪些人员可以申报职称
我市所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或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如何申报职称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推荐申报参加省级高评委评审的我市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填报。
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各区市、功能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申报。
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可通过人事代理机构呈报。未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呈报。自由职业者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呈报。
在哪查看职称申报通知
申报评审全程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办理,申报人员及各级报送单位要及时查看。
1.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经授权和下放给我市的高级职称以外,其他高级职称需申报省级高级评委会评审,有关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2.市级高级、中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及我市转发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青岛”栏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职称评定”--“通知公告”栏目以及相应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3.区市、市直部门(单位)和已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用人单位所属中级、初级评委会申报通知: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分别负责发布。
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各系列(专业)、各级别评委会组建单位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申报人员注意及时查看,避免漏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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