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系列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不超过3万元

时间:2022-10-17 09:11:38 来源: 昆明信息港


10月13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达32万人,我省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服务保障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乡村振兴。

自主创业一次补贴不超过3万元

在增加岗位供给方面,云南省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吸纳就业补贴;深挖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岗位,吸纳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

今明两年,我省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青年高端职业培训,按规定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鼓励支持省内外培训机构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培训;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创业补贴,并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

在精准开展就业服务方面,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个至5个针对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通过城镇公益岗位兜底安置。实施“云岭大学生就业护航行动”,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构建权威公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台,密集组织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持续跟进落实实名服务;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等渠道,实现对系统内已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100%登记入库、100%联系到人、100%提供个化就业服务,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100%实现就业,并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1次就业见机会。

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

在强化青年就业创业帮扶方面,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往届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云南省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对有就业意愿的失业青年,提供针对岗位信息,组织志愿服务、创业实践等活动。依托“技能云南”行动,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登记证书。

在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方面,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我省辖区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0%;对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基层就业奖补;对在乡镇村创业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和贴息奖补支持;对在乡镇村创业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创业补贴。在开发的城镇公益岗位中,专项设置一批促进乡村振兴岗位,除按规定给予公益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外,还给予一定金额的促进乡村振兴补贴。

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方面,继续支持吸纳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10类重点群体及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明确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最高可以申请贷款2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可以申请11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以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加大支持力度,简化申办程序,鼓励各地建立网上申办,提高贷款办理效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当放宽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提高贴息资金审核拨付效率。

鼓励社会组织全面开放岗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中的积极作用,日,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各地要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服务,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高校毕业生全面开放岗位并予以优先招录。

《措施》从千方百计增岗位促就业、多措并举搭台稳就业、精准发力优服务助就业、提高站位明责任抓就业4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

《措施》要求,各地要大力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会工作等领域社会服务机构拓展服务空间,加大高校毕业生聘用力度;动员用人需求量大、社会责任感强的机构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支持在城乡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服务的社会组织,努力增加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高校毕业生全面开放岗位并予以优先招录。

《措施》提出,有条件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因需设立就业见岗位,增强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推动有条件的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设立就业见岗位,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服务,对符合条件参加就业见人员,按相关规定申请给予就业见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积极留用见人员,对见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提高就业见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区或用人单位要为见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保障水

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及时组织动员本地区各类社会组织,针对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等,及时对接本地区各类社会组织用人岗位需求,积极推动社会组织人才流入;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百万大学生兴云南”行动、“金秋招聘月”“就业促进周”等专项活动,合理安排招聘场次,推进社会组织与求职人员精准对接。各地要支持社会组织多层次搭建行业对接台,创新行业、产业、专业对接模式,依托“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台”“云南省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台”“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千校万岗”“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等招聘台发布岗位需求信息,积极推动人才供需两旺。(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 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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