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安三万里》的争鸣中寻找共鸣

时间:2023-08-19 09:36:48 来源: 大象新闻


评论员 李长需

电影《长安三万里》,又迎来新一波舆论风波。


【资料图】

8 月 16 日,洛阳市隋唐史学会发布声明,称电影《长安三万里》中部分情节描述与历史不符,极易误导观众,特别是青少年观众,影响历史人物出生地、事发地的同胞感情。他们委托律师团队向制片方发出律师函,要求电影制片方、导演、编剧等发表纠错、致歉声明。

(一)" 发函行为 " 点燃公共讨论与争鸣的 " 舆论场 "

洛阳隋唐史学会梳理的几条 " 罪状 ",主要有四点:李白与杜甫第一次相逢在洛阳,并非影片中描写的长安;杜甫早年生活在洛阳,并非影片中描写的长安;" 一日三绝 " 发生在洛阳天宫寺,并非影片中描写的扬州;救下郭子仪的是李白,并非影片中描写的高适。

这些问题,电影在洛阳路演时,网友就在影院举牌抗议时提出过。此番洛阳隋唐史学会正式出面发函,代表了当地的一些 " 民意 "。学会指出电影中 " 戏说 " 的部分,强调历史的本来面目,这值得点赞。但不能排除,他们在强调尊重历史的同时,有为洛阳鸣不平的因素。不管怎样,洛阳隋唐史学会的发函行为,在客观上形成了一场公共讨论与争鸣,是一次有多方意义的公共事件。

(二)历史类题材影视剧改编的边界在哪儿?

改编中如何平衡艺术创作与历史考究的关系,做到作品不降低欣赏价值的同时,尊重史实方面也赢得加分。通过这件事,更多人开始独立思考,并重新审视和讨论这些问题,是这次电影风波的重要意义。

历史题材的影视剧,不可能完全忠于历史,需要一定的虚构来增强戏剧冲突。但这个度怎么把握?业内公认的标准是," 大事不虚,小事不拘 "。

在这个标准中,什么是 " 大事 ",什么是 " 小事 ",并没有明确的说法。李白与杜甫第一次见面是在洛阳还是在长安,可能在电影创作者眼里,并不算什么大事;但在洛阳隋唐史学会的历史学家眼里,这就是 " 大事 " 了,这么大的事儿 " 虚构 " 在长安,肯定不行。

究竟谁说得更有道理,通过双方的舆论交锋乃至诉诸法律,或能找到一个较为合理的平衡点,为以后的历史类影视剧改编,在处理真实历史实践,与合理虚构之间关系时,提供一种思路或启示,从这个角度上考虑,这次发函,也是一次有意义的文化交流。

(三)《长安三万里》的一些历史细节被普及

从普及历史的角度而言,这是一次对电影史实细节的纠偏,也是一次很好的史实观念碰撞与传播机会。

洛阳隋唐史学会提出的四点问题,在影片上映不久,社交媒体上就有过争论,甚至个别话题,升级成了网络骂战。这次通过学会发律师函的形式,将争论提升到较为权威的层面,通过双方的博弈与历史学者的参与,既是对电影中的谬误进行纠偏,也扩展了受众接触不到的史实,是一次具有公共价值的历史知识传播与史学观念碰撞的机会。

这次 " 交锋 " 中,我们起码普及到,有些内容在学术层面是没有太大争议的,比如李白与杜甫在洛阳相逢、杜甫早年生活在洛阳等。而有些史实,还有争议。比如 " 一日三绝 " 的故事发生在洛阳天宫寺,来源依据是《唐朝名画录》。但也有学者提出,《唐朝名画录》的记载,不能完全等同于正史,这段记载的真实程度和细节,还有待于进一步考证。而 " 救下郭子仪的是李白 " 一说,也有学者称,国内外的李白研究专家都普遍认为,李白与郭子仪互救这一段,可能是后人的伪托,当时救李白的另有其人 ……

试想,要不是有发函这件事所引发的讨论,恐怕很多人并不知道电影之外,还有如此丰富的 " 画外音 "。冲这一点,这个函发得有高度。

(四)历史文化遗产如何形成现象级传播值得思考

当然,洛阳的学术机构发律师函,也反映了洛阳当地人的心态。为洛阳鸣不平也好,普及历史知识也罢,但在外地人看来,这好像是洛阳人急了,有评论认为,事情发展至今," 与其说这是针对历史细节的争论,倒不如说更像是洛阳一些人对城市品牌的焦虑 "。这话有没有道理,其实都值得洛阳人民好好思考:洛阳的历史文化遗产很丰富,但怎么继承和挖掘这些文化遗产,像洛阳的 " 汉服友好 " 城市一样,形成更多现象级的传播?也是这次事件可以带来的第三个方面的思考。

总之,洛阳市隋唐史学会发了律师函要求澄清,电影方也不妨大方回应,双方也可以通过法庭明辨是非,这么做既不损害电影《长安三万里》的成功形象,又能产生诸多公共意义,在争鸣中寻找共鸣,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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