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呼吁:无人机,不要侵犯他人权益的“领空”

时间:2023-09-08 07:27:23 来源: 晶报


近日,湖北咸宁市一男子利用无人机跟踪女性并进行直播,引发关注。媒体报道,视频画面是咸宁夜间一架无人机的镜头一路尾随拍摄一位马路上骑电瓶车的女生,视频里一名男子解说称 " 我以为跟丢了,没有跟丢,继续往前走。直接跟着她绕就行了,小姐姐正在转弯,继续跟着她 …… 我们飞高点,丢不了 ……"

9 月 6 日,咸宁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回复媒体称,事发咸宁崇阳,男子汪某用无人机偷拍女性行踪并在网络直播,造成恶劣影响,涉嫌寻衅滋事,目前该男子已被查处。9 月 4 日,汪某被处以行政拘留 10 日,该处罚已于当日开始执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无人机作为一种高科技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但是,无人机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优质、便捷服务的同时,也和网络等科技产品一样,衍生出了许多触及社会道德、侵犯个人隐私的法律问题。不法分子利用无人机肆意偷拍,侵犯他人隐私的现象屡见不鲜。

据《法治日报》报道,今年 7 月,网络平台上出现一则吉林长春女子在家中洗浴后衣衫不整遭无人机偷拍的视频。无独有偶,在今年的 6 月 13 日,网友刘先生发帖称,浙江宁波一大厦内的酒店和公寓住户多次被无人机偷拍。后经当地有关部门证实,嫌疑人已被抓获。

同样在今年 6 月,苏州的一名无人机爱好者升级了自己的装备,在苏州国金中心附近测试设备效果。而在无人机飞升到百米高空后,拍到了酒店房间一对情侣亲热的画面,偷拍时长长达 35 秒左右,更恶劣的是,还发到了网上。

隐私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自己有权决定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公开,何时公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或者为了经济利益,或者为了满足猎艳、猎奇的变态心理,运用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去偷拍他人隐私,挑战社会道德和法律秩序。可以说,无人机偷拍已成了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仲凯表示,为避免利用无人机从事不法活动,除了严格落实购买者、使用者强制实名登记外,还应从多方面入手加强执法监管,包括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加大部门协作、建立相关黑名单制度等。

事实上,这样一个移动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时代,侵犯个人隐私的,远不止无人机偷拍。

据澎湃新闻报道,2023 年 3 月 23 日上午,松江法院对被告人李某(化名)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自 2018 年起,被告人李某在工作期间,利用工作场所中他人与个人电脑分离的间隙,私自在他人笔记本电脑中安装远程控制软件,随即删除软件图标,后通过远程控制他人笔记本电脑进行录屏、摄像、浏览和下载电脑中的私人文件等操作,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 27 台,对他人隐私进行偷窥。

早在 2019 年,《科技日报》就报道了这样一件事:青岛一名游客在住民宿时,发现路由器里可能藏有摄像头。他拆开路由器后,果然发现了摄像装置和储存卡。整个过程被一些网友称为 " 教科书式反偷拍 "。据报道,民宿房主已被行政拘留 20 日,并处罚金 500 元。

这种 " 教科书式反偷拍 " 既为因偷拍产生忧虑的消费者出了口气,也强有力地警示了妄图偷拍的不法分子。但是,正如《科技日报》在报道中所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准确无误地背下 " 教科书 ",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掌握高超的反偷拍技术,社会也没有理由要求公众站到与偷拍不法分子直接较量的第一线。保护每位消费者的隐私,是酒店管理者、民宿经营者、互联网平台的责任底线。与此同时,只有不断降低个人隐私保护的技术门槛,提供更丰富的方案,才能让消费者放心和安心。

这样的逻辑,适用于这个时代每一个隐私保护场景。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在收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大量个人数据方面具有很高的效率和准确性,但这往往会引发诸多隐私和安全方面的问题。相关法律与规则应该跑到技术的前面。

晶报记者 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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