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九个多月,11月22日下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名刘某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在山东青岛市中级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11月20日,刘鑫接受了两家媒体采访。她表示将会出席此次开庭,并透露这半年她一直在忙着找证据、调卷宗,发现了一些对她比较有利的证据。
【资料图】
11月21日,澎湃新闻从青岛中级法院获悉,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第二次开庭的时间确定为11月22日14时30分。
两周前,江歌遗体局部的照片在网络上流传。江歌母亲江秋莲回应称,只有自己和刘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她已向青岛警方报警。11月20日,刘鑫否认是其泄露。
今年2月16日,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在青岛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此前在一审开庭和宣判时未出庭的刘鑫首次到庭参加诉讼。1月10日,青岛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鑫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共计69.6万元。刘鑫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在一审、二审庭审中,江歌遇害前刘鑫是否反锁房门阻断江歌逃生出路等,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该案二审第一次开庭经过近四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11月20日,刘鑫接受齐鲁晚报采访表示,她已经“社会性死亡”。希望能够依据法律事实来判。近几天,江秋莲在个人微博也多次发文希望法院尽快宣判,下达判决书。
刘鑫称已发现新证据
在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前,江歌遗体局部照片遭泄露,引发关注。
11月初旬,江秋莲发现江歌遗体局部的照片在网络上流传。她称这些照片来自案卷中内容,而只有自己和刘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目前已经向青岛警方报警。
“我的愤怒已经无法用言语表达。”江秋莲11月9日在个人微博发视频直言系刘鑫在社交平台发布了江歌的遗物。她向社交平台投诉后,刘鑫相关账号被禁言或被删除相关内容,但仍有“网络水军”在发布相关照片,她称会继续投诉举报。
对于江歌母亲质疑江歌遗体照片泄露是刘鑫所为一事,11月20日,刘鑫在接受齐鲁晚报采访时否认是其泄露。她表示,在没有拿到卷宗时,网络上便出现了与卷宗有关的信息,也有人怀疑是其泄露的。“为什么出来一个谎言,要让我去证实,我没有做这个事情。”刘鑫说。
这也是照片泄露舆论发酵以来,刘鑫首次正面回应质疑。11月20日,刘鑫分别接受了《百姓关注》和《齐鲁晚报》两家媒体的采访。
据百姓关注视频报道,刘鑫戴着口罩、身穿白色卫衣面对镜头自述了2016年11月3日凌晨,她的前男友陈世峰在日本杀害留学生江歌的过程。
视频中,刘鑫称2016年11月2日23时,她下班看到江歌半小时前发消息称在车站等她。她回复“那等我吧”。与此同时,她也在回复陈世峰信息,并没有意识到陈世峰会伤害人。约一小时后,二人在车站会合,随后一同回江歌公寓,一路上没有什么异常。在公寓栅栏前,她与江歌分开了。因来例假,她先跑上楼,挂了伞,然后拿钥匙开门进入屋内,准备换衣服。那时,她突然听到一声“啊”,很尖锐的叫声。此时,她才意识到江歌没有跟进,而她推门也推不开。“我真的很慌了,边拍门边尖叫。”刘鑫说,在她报警后,也未开门查看,一直等待警方到来。
不过这一自述细节,与江秋莲此前公布案卷细节有所出入。据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黄乐平1月11日在北京召开媒体座谈会时,公布了江歌遇害案的案卷细节,卷宗内容显示,刘鑫明知陈世峰提前埋伏在江歌家附近,但未告知江歌,还请求江歌陪同回家;案发当天0时15分,二人一起上楼,刘鑫走在前面,她察觉到陈世峰可能藏身在三楼,便快速掏出钥匙冲向201房间,江歌紧随其后。
江歌案发两年后,因认为刘鑫对江歌的死亡存在重大过错,江秋莲于2018年10月发布微博称,将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至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经历了先后经历了两次庭前会议、一审开庭、二审第一次开庭,仍未最终宣判。
11月22日下午,此案二审将在青岛中级法院第二次开庭。
根据齐鲁晚报11月21日凌晨报道,刘鑫称,案件发酵至今,她已经“社会性死亡”。这半年来,她和律师一直在忙着找证据、调卷宗,发现了之前很多不知道的一些新内容,有一些对其比较有利的证据。她表示,将出席此次开庭。
江秋莲是否参加开庭,澎湃新闻联系其和代理律师时,对方均表示,暂不接受媒体采访。
案情回顾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因认为刘鑫对江歌的死亡存在重大过错,江秋莲于2018年10月发布微博称,将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已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同年6月5日和11月20日,该案先后召开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获法院受理一年多后,该案件于2021年4月15日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江秋莲和两名律师到场参加庭审。原告向被告索赔金额从此前的203万余元增至207万余元,刘鑫方面仅有代理律师胡贵云出席。
在一审庭审辩论环节中,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指称,刘鑫存在阻止江歌报警、明知陈世峰有暴力报复的风险却不告知江歌以及案发时将江歌推出门外,反锁房门,在江歌受伤倒地后未采取措施对江歌施救等过错。刘鑫是否存在上述过错,成为庭审焦点。刘鑫方面律师在庭审中作无责抗辩。
一审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宣布因双方争议较大,案件将择期宣判。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刘鑫为自保阻挡江歌于门外有明显过错,且事后言论有违伦常。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9.6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2022年1月24日,刘鑫委托代理律师向法院邮寄上诉状,并称将亲自出庭。
2022年2月16日9时30分,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涉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在青岛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江歌被害时刘鑫是否锁门仍为辩论焦点。
在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刘鑫一方表示,没有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更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一个与他没有关系的人。江歌被杀害完全是陈世峰的行为所致。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江秋莲一方则表示,刘鑫“锁门”的事实具备充分客观证据予以证明,刘鑫的否认只是重现了刘鑫因推卸自身责任而作虚假陈述的情形。刘鑫阻止江歌报警具备充分证据支持。
2022年2月16日,二审庭审持续近4个小时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头条 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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