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者带来的部分保健品。温州商报 图
花2万多元买保健品吃了没效果,温州一名70多岁的市民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并“卧底”获取证据。日前,这位市民因举报保健品非法营销案件,获得该案罚没收入6%的税前现金奖励,计6.6万元。
今年4月,由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制定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实施。按规定,举报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和进口食品、保健食品行为,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市监部门分档给予奖励,标准为查处案件涉案货值金额或罚没款金额的3%、6%、10%,每起案件奖金不超过30万元。如举报人对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品种且已对公众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行为有特别重大贡献,奖金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
澎湃新闻10月31日从鹿城区市监局获悉,5月,一名老人拿着几十瓶蜂胶、十几盒“牛葆圣芳”保健食品找到鹿城区松台市监所实名举报:某“用户俱乐部”以送小礼物为诱饵吸引老人参加,每隔一段时间开“健康讲座”,由“专家”通过视频直播“上课”,虚假宣传蜂胶、“牛葆圣芳”保健品的功效,自己在花2万元余元买保健品,服用后病情没有好转。
市监部门暗访发现,该“俱乐部”有大量老年用户,经常组织视频会议推销。为掌握足够证据,市监部门说服这名举报者“卧底”收集违法证据。举报者携带录音设备,像往常一样到“俱乐部”活动,录下对案情研判、处罚至关重要的录音材料。
同时,市监部门开展外围调查,发现实施保健品生产、非法营销的是一家南京企业,在全国有136个营销网点,在46座城市设有“俱乐部”。
5月,鹿城区市监部门到涉事“俱乐部”调查,现场正在举行“健康讲座”,有200多名老人听课。该局稽查大队副队长林斌告诉澎湃新闻,2017年11月至案发,该“俱乐部”累计销售保健品金额121万元,其行为属于以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9月4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市监部门向涉案企业开出110万元的罚单,该企业于当天缴纳。
据鹿城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该案的市民符合“二级”奖励标准,可按涉案货值金额或罚没款金额的6%给予奖励,确定奖励额度为税前6.6万元,奖金已于10月29日兑现。(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通讯员 黄学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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