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开展《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公开规划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征询公众意见。
《规划》的期限为2018年-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8年-2020年,中远期为2020年-2030年。规划目标提出,到2020年,各省辖市中心城区和部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突出的县(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30年,全省形成以焚烧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具备条件的省辖市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4万吨/日左右,总装机规模约160万千瓦,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例达到70%左右。
在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方面,按照“省级统筹、市县主体”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规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75个,全部建成后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7.5万吨/日。
在健全收运体系方面,到2020年底,全省所有省辖市城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计划新增垃圾转运能力2万吨/日,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到2030年,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计划新增垃圾转运能力3.5万吨/日,全面建立起“村收集、镇运输、市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模式。
据悉,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编制了《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并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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