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税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省税务局已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对所辖中央驻豫、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省级重点税源企业扣缴义务人的培训辅导,惠及纳税人36.29万人。
率先全面启动税改服务的省税务局第三分局,共有单位扣缴义务人1403户,均属中央驻豫、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省级重点税源企业,其中有407户省级财政统发工资预算单位。据了解,今年11月14日,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联合召开省级财政统发工资预算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会议,省直407家行政单位的500多名财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直单位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启动,标志全省407家省直机关单位即日起将从省财政厅支付局接过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接力棒,正式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的义务。目前,382户省级财政统发工资预算单位已完成办理单位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登记。
我省个税改革涉及纳税人900多万人,是惠及民生、影响面广、关注度高的一项改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六项附加扣除政策较为复杂,涉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单位需要进行详细的信息核准录入、附加扣除,扣除范围和力度明显加大。附加扣除政策的落实到位,需要纳税人逐一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需要扣缴义务人高度重视、按期完成。
据悉,省税务局将切实发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重点税源企业扣缴义务人的带动示范作用,确保纳税人在2019年1月如期享受改革红利。(记者赵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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