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进入食品餐饮消费旺季,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1月28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品、就餐饮食上给出了科学、理性的温馨提示。
选购食品时 要选择“有证”商店
应在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的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食用农产品市场、摊点等食品销售场所选购食品。
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购买已变质或质量安全可疑的食品。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 要查验外包装上这些信息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验外包装上是否标注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产品标准代号、规格、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等内容标识,选购外包装密封完好、无破损、无变形的食品;
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销售区域标识的食品名称、生产者及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谨慎选购未标示以上内容产品。
家庭聚餐时 应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等
家庭聚餐时,应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从冰箱中取出的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餐后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烧熟煮透,剩余蔬菜不要隔夜食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就餐应注意饮食有度、荤素均衡,切勿暴饮、暴食。尤其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外出就餐时 要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外出就餐时,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良好)级“笑脸”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消费者如发现餐饮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就医。
通过网络订餐时 要看公示的证照信息
通过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的证照信息、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标识齐全、清晰的餐饮单位订餐。
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
辨识保健食品真假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进行查询
科学理性选择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是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特殊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保健食品宣称对疾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
购买保健食品应到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含“保健食品销售”)的正规药店、商场、超市等诚信度高、有售后保障的经营企业,辨识保健食品真假可以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进行查询。
以上购物、外出就餐饮食消费时,记得一定要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哟!如果发现经营者无证销售食品或销售的食品有质量安全问题,或对购买的食品安全问题有疑问,可拨打电话12315、12331进行维权投诉举报。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文图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18
头条 22-01-17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头条 22-01-05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