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临近,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5月9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全省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严禁高校降低毕业标准颁发学历证书,严禁高校随意扣发学生毕业证书。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按照国家和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学历证书管理制度,科学设计、严格制发学历证书,维护学历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全省高校学历证书安全、有序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准确、及时完成。
各高校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新生录取、在校生学籍注册数据为依据,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要将本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告和学历电子数据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后,方可进行学历证书打印、发放和电子注册,省教育厅将按照备案通过的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手续。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要及时完成学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注册信息应与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学历证书信息内容保持一致,确保准确、完整、真实、有效。严禁违反国家、省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在临近毕业突击进行学生转学、转专业和学生学籍信息异动,严禁向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生”和无学籍或不具备毕业生资格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严禁降低毕业标准颁发学历证书,严禁随意扣发学生毕业证书。
省教育厅要求,高校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实行高校主要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省将加大对各高校学历证书审核、发放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违规操作、滥发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的高校或个人,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所发放学历证书予以追回,学历注册信息予以撤销;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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