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竞赛结果不得作为学校招生依据;民办和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同步进行;严禁寒暑假、节假日违规补课……5月1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9部门出台《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真正为全省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松绑”。□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静
规范办学行为
教学:杜绝学校“非零起点”教学 科学设计作业内容
《方案》明确规定,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规定课时,不得实行两张课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小学一至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考试: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考
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等现象。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原则上省辖市不得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以质量监测为目的的抽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
采取等级评价方式。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重新分班和编排学生座位。
均衡编班合理配置师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上课: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严禁寒暑假、节假日违规补课
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全面提升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课前主动预习,课上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课后主动复习巩固,学习时精力集中、提高效率,不做“刷题机器”。
严禁节假日、双休日补课或上新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4周、暑假8周,普通高中寒暑假共10周,具体放假时间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在保证总放假时间的前提下自行确定,严禁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违规补课或上新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私自举办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
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培养运动兴趣,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户外。教育学生坐立行读写姿势正确,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
校外培训机构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
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
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留作业
严禁超标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建稳定、高水平的学科类培训班审核、研判专家团队,做好备案审核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杜绝“机械训练”“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留作业。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校外培训严禁与中小学入学挂钩
严禁与升学挂钩。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公布或向中小学校提供培训成绩,严禁对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进行宣传,严禁作出提高应试成绩或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对违规开展上述培训的机构,要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办学许可证。
政府管理监督
评价: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奖励挂钩
严禁市、县级人民政府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等挂钩。
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竞赛: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举办竞赛
严格活动竞赛管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允许,任何部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面向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要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河南省”“全省”赛事,坚决予以查处。
招生:民办中小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
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并完善实施规则。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保证入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允许违规进入被招生学校进行宣讲。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学校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
课后:绩效向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倾斜
方案提出,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县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头条 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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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2-01-18
头条 22-01-17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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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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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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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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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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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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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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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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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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