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妻子回应七夕闹离婚:离婚取决徐翔态度

时间:2019-08-08 10:21:13 来源: 证卷时报


根据《起诉状》描述,应莹与徐翔两人于1998年相识,两年后的2000年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于2004年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初婚,在2005年育有一子。

《起诉状》还提到,婚后初期夫妻双方感情较好,但被告(徐翔)于2017年1月22日经(2016)鲁02刑初148号判决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被告长期被关押,原告只能独立抚养孩子,生活苦难,致夫妻双方失和,现要求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依法处理。

难说解除婚姻是否有助于财产分割

按照应莹的说法,根据7月31日上海黄浦区法院通知,她与徐翔离婚案,将于8月底在青岛监狱开庭审理。而解除婚姻是否会有助于此次财产甄别的问题,应莹对记者的说法是,“这个真的很难说。”

那么巨额罚款由谁来背?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究竟如何分割?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刑事判决中涉及的罚金是刑罚的一种,是对犯罪人个人进行的处罚,因此,罚金应属于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徐翔夫妇剩余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后,由徐翔以其分割所得的个人财产缴纳罚金。换言之,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对等分割,那么应莹有可能可以分得一半左右的财产,而徐翔应以其分得另外一半财产缴纳罚金。

对于资产冻结问题,王智斌律师认为,如果徐翔还涉及新的未审结刑事案件,那么剩余财产中是否存在违法所得尚需甄别。仅在目前已判决的案件中,在徐翔违法所得已经上缴的情况下,剩余财产不存在需要甄别的问题。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王智斌律师认为,需要双方举证证明财产归属,如果涉及到第三方,情况就更为复杂。

对于徐翔夫妇的这场离婚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曾表示,徐翔妻子应莹起诉离婚是其法定民事权利,此案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仅仅因为徐翔曾经是叱咤风云的“股神”,更是因为此案所涉财产金额特别巨大、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解铃还须系铃人”,此案的关键在于司法机关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厉律师分析,应莹离婚案主要面临“四难”:

一、依据先刑后民基本原则,在青岛中院对徐翔案涉财产甄别、罚金追缴尚未完成之前,离婚案审理法院可能对本案诉讼中止,或者向原告依法释明后,对离婚和子女抚养的诉讼请求先行裁决,案涉夫妻共同财产争议另案处理。

二、在刑事案件终了后,徐翔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甄别和分割,也可能引发民事诉讼,导致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按下“暂停键”。

三、如果徐翔在狱中,明确表态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应莹需要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四、徐翔可能面临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索赔诉讼,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或有赔偿款预留事项存在重大争议。

应莹还对记者称,因为现在她与徐翔的财产尚未分割,所以,也会过问一下宁波中百和大恒科技的事情,但不参与两家公司的经营管理。

关键词: 徐翔妻子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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