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是人们日常交流的社交平台,不少用人单位通过建立工作群,把微信运用于工作交流。然而,因在微信中公私混淆而发生劳动争议的事件频发。记者采访发现,员工不把微信当作公开场合,发表负面言论、企业没有微信群管理办法,产生不良后果后处罚过重等致使纠纷不断。
群里说“实话”被索赔46万元
姜汉是大连一家驾校的教练,2014年工作至今。为方便与学员联络,姜汉建立了“老姜车友会”微信群,成员38人。
今年3月,一名学员称没时间继续练车,不想学了,问是否可以退费。此前,因驾校体制改革,大约一周时间学员都练不了车。考虑到该学员只练了两次车,姜汉认为应当退费,便请示了驾校领导,得到领导同意后,姜汉在车友会的微信群中发消息:“驾校有份协议不能签,上面写的‘个人原因’,但这是驾校重组的原因,要全额退款。”
姜汉对记者解释,签了这份协议就意味着学员承认是因个人原因申请退款,这样就拿不到全部退款,因此自己就想给学员提个醒。没想到,这一提醒引发300多名学员要求退费。驾校遂状告姜汉要求解除《经营合作合同》,赔偿经济损失26万元和名誉损失20万元。
接到法院传票时,姜汉非常吃惊。他认为,其他学员要求退费,学校应当依照双方签订合同,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原则处理,与自己无关。驾校一方则主张,姜汉既然是公司员工,就应当遵守驾校规章制度,其在微信群发布的言论有损企业经营形象,已造成不良后果,他应当被辞退并赔偿驾校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姜汉并没有煽动性言论,造成驾校损失无证据支持。关于300多名学员退费一事,系自身原因退学,并就学费问题与驾校达成一致,不能证明退费与姜汉言论有因果关系,对赔偿诉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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