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月4日起 河南多地到药店买退烧药等须实名登记

时间:2020-02-05 11:54:28 来源: 映象网-猛犸新闻客户端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文图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起病以发热为主要表现,可合并轻度干咳、乏力、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流涕、咳痰等症状少见。记者了解到,目前河南多地已发布通知,居民到药店买退烧药必须实名登记。

郑州金水区:药店购买感冒、退热药需实名登记

2月4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更好控制疫情蔓延,按照郑州市金水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自2月4日起,到郑州金水区药店购买感冒、退热药品需实名登记,登记内容涵盖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码)、联系电话、购买用途及家人信息等7大元素。

根据该局发布的《关于做好购买感冒、退热类药品人员身份信息登记的通知》,该局要求金水区药品经营单位即日起对购买感冒类、退热类药品进行身份信息的详细登记,登记内容具体到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码)、联系电话、购买用途及家人信息等。此外,要求凡是进店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量。各药店需要将当天购买的感冒类、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汇总后,每天下午14点前报送至辖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记者了解到,金水区的这一做法,或将在郑州全市推广。

洛阳:购买发热、咳嗽类

同时,记者从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零售药店药品经营活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零售药店管理工作。

洛阳市要求,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每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凡进店顾客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发现体温异常的,按规定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告。严格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到店购买发热、咳嗽类等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顾客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购买药品的名称、数量等。社区(村委会)网格管理单位每天要对辖区内零售药店登记情况进行查阅,并及时上报。

濮阳: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要进行信息登记

记者了解到,为全力做好濮阳市疫情防治工作,发挥全市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检测作用,濮阳市医疗保障局、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出了联合通知,自2月3日起,濮阳市将在全市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实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信息登记,填写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表,每日及时报送至辖区医疗保障和市场监管部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报送至辖区医疗保障部门,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报送至辖区内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时,要所有零售药店充分发挥一线工作人员作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排摸和宣传工作,积极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配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劝导患者及时就诊,并做好场所消毒、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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