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车主经常要为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粘贴和去除车辆检验标志而费心,今后这件麻烦事可以避免了。6月1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安排,作为第二批推广应用省份,6月20日起,河南全面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据介绍,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指由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如何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警方介绍,对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
对6年内免检车辆和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需领取纸质凭证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对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可直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何出示、使用?警方称,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出示方式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在线出示时,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离线出示时,可以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打印出示时,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在驾车遇到交警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此外,在保险理赔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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