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郑州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交通行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将城区部分路口、路段29处违法行为视频抓拍设备点位予以公示,这些视频抓拍设备将于2020年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对视频监控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抓拍。
抓拍违法行为
此次新增的视频抓拍系统主要用于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人行横道机动车不停车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100—200元。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100元—200元。
人行横道前不礼让行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200元。
抓拍测试照片
▲以上照片仅测试使用不予处罚
系统点位
来源:郑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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