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各地不得自行出台养老保险政策;印刷工业企业、涂装工序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我省有了明确标准;允许市民在贾鲁河钓鱼,郑州划定9处钓鱼区域……
国庆、中秋假期将至,除了8天长假,一大批事关你我生活的新规也将在10月1日起实施。
全国
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的评价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整治在线旅游平台不合理低价游、滥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手段等不良经营行为。
《规定》第十三条对擅自删评论或刷好评做出规范。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郑州市旅游协会会长王晓东表示,相比传统的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近些年可谓是“疯狂生长”,在快速成长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捆绑销售保险、不规范竞争等,“《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是国家层面第一次出台规范在线旅游的规定,意义重大”。
机关运行经费、政府债务等需向社会公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河南
实现养老保险统收统支,各地不得自行出台养老保险政策
今年8月份,我省发布《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从今年10月1日起,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通知》明确,要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等全省统一。今后各地不得自行出台养老保险政策,不得擅自增加待遇项目或提高待遇标准。
在统一缴费比例方面,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费比例分别为16%和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任何地方不得降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缴费比例。
我省要全面实施两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10月1日起,河南将全面实施《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印刷工业企业、涂装工序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等有了明确要求。
其中,《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包含了制造业中涉及涂装工序的大部分行业,覆盖了工业涂装工序中涂料调配、溶剂擦洗等环节的全部生产工段。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覆盖了印刷企业所有排放VOCs(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段,提出了采用低VOCs原辅材料和先进工艺设备,从源头减少和消除VOCs排放的要求。
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测算,通过强制性标准实施,我省挥发性有机物可减排约5800吨。而且新标准的实施,还能够促进新的生产技术、治理技术和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全省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优化,提高区域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郑州
《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明起实施,划定9处钓鱼区域
作为贯穿郑州市区的“金腰带”“绿珠链”,贾鲁河是郑州市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郑州市投资近200亿元对其实施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10月1日,《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根据规定,贾鲁河保护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倾倒、抛撒垃圾、渣土或者其他废弃物,排放污染物;捕捞水生动物,或者在禁止区域游泳、垂钓、野炊、烧烤;擅自堆放物料;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擅自搭建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等等。
关于郑州市民关注的钓鱼问题,郑州市水利局副局长刘玉钊表示,经过与沿线各县(市、区)的沟通与研究,目前确定了9处钓鱼区域,长度10公里,占到了贾鲁河总长的十分之一。钓鱼区域将设置钓鱼标识,近期将向广大市民公布。
《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明起施行,抢夺方向盘将被追责
辱骂、殴打、拉拽公共汽车驾驶员,抢夺车辆方向盘等操纵装置,有这样的行为将被依法追责,《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规定,禁止下列扰乱乘车秩序、妨害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的行为:辱骂、殴打、拉拽驾驶员,抢夺运营车辆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以及其他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非法拦截、强行上下运营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等。
如乘客扰乱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秩序、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18
头条 22-01-17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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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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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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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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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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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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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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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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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