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作为县域经济的“龙头”,在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路上至关重要。目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推进县城城镇化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从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等方面提升县城公共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
医疗卫生: 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床位
《通知》明确,要健全医疗卫生设施,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建设可转换病区,扩增重症监护病区(ICU,含相关专科重症病房)床位,一般按编制床位的2%~5%设置重症监护病床,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
教育托育: 改善学生宿舍、食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
完善教育设施,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改善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伙房)等教学和生活设施,逐步实现校舍、场所标准化等。改善养老托育设施,加强具备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多样化服务能力的普惠托育教育服务机构建设等。
文旅体育: 新建11人制足球场、7人(8人)制足球场
发展文旅体育设施、完善社会福利设施。重点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县级博物馆、智慧广电平台、旅游基础设施、城市公园、县城社会足球场地、县级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步道和体育公园等建设。提出新建11人制足球场、7人(8人)制足球场。在人口50万以上或孤儿200个以上,且设施严重不足、确有建设需求的县城建设儿童福利设施等。
城市建设:
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通知》要求,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加强建筑风貌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建设设计方案,防止“贪大求洋”、盲目建设大广场。各有关市县在遴选项目时要审慎论证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统筹考虑今后的运行管理问题,做好资金统筹,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规模充足,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通知》还提到,我省各地要统筹资金投入。县城公益性社会服务设施项目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财政资金进行投入,符合既有专项支持范围的要在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予以优先考虑。对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确需举债的公益性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予以支持。对能够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县城准公益性及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以综合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金融、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等渠道进行支持。郑报全媒体记者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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