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记者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郑州决定自11月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橙色预警),并采取以下措施: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将停止体育课;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全市停止渣土运输。
关键词:工业源减排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
关于工业园减排,将采取以下措施:
Ⅱ级响应下,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橙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按照年度工作要求,未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治理的企业,未安装在线监测、智能用电监控、门禁系统的企业,“亩均论英雄”D级企业依法实施停产。
关键词:扬尘源减排
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关于扬尘源减排,将采取以下措施:
1.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项目、绿牌工地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矿山停止露天作业。
3.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频次。
5.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50%且气温高于5℃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在空气湿度大于50%或气温低于5℃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
关键词:移动源减排
全市停止使用渣土车、非道路移动机械
关于移动源减排,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运输 (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一类民生工程项目除外),停止办理渣土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
2.全市停止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 (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二类民生工程、绿牌工地除外) ,停止办理渣土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
3.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按照减排清单允许橙色预警响应期间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4.11月10日18时至12日6时,劝导绕城高速与北四环围合区域内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工业企业、工地等用车大户停止运输(农产品、生鲜、冷链等民生运输除外,使用纯电动车辆的除外)。
5.允许运输的电厂、各类企业、矿山、工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在应急响应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6.加大公交、地铁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倡导市民绿色出行。
此外,Ⅱ级响应下,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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