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
《通知》明确,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会费档次不得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收取会费应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并向会员和社会公开,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
《通知》提出,推动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依法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的成本审核。2020年12月1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多、标准高、经费使用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综合考虑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开展成本审核,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
《通知》强调,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收费源头治理,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依托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12315”举报平台、“河南省社会组织网”和社会组织公共邮箱举报系统等,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文/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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