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从11月下旬起至12月底,我省将分自查、复查、抽查三阶段深入排查校车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防范遏制各类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是记者11月16日从省应急管理厅获得的消息。
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校车安全管理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即教育部门负责接受校车使用许可的前置审查,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核和校车标牌核发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牵头调查处理校车安全事故,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作为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校车日常管理主体责任。
据了解, 我省将从校车准入管理、使用管理、日常管理三方面,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车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逐校、逐企、逐车、逐人排查;深入排查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等人员和学校、车辆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安全隐患。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学生行为,对组织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接送学生、非校车驾驶员驾驶校车或组织学生乘坐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非校车驾驶员驾驶的校车的,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名下的面包车、客车等非校车加强排查,经核查存在违规接送学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同学,加大校车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在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以及校车超速、超员、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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