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全面开展全省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我省专门成立了以刘玉江副省长为组长的“河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河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和推进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范围为辖区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的所有房屋。在今年12月底前重点排查行政村内的既有公共用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临时搭建的人员活动场所,严格检查房屋地基地质、主体结构、改建(扩建)和用气用电等情况。同时要在2021年6月底前对经过改建(扩建)、缺少圈梁和构造柱等安全构件、使用预制板建设、长期闲置、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2022年底前完成非重点排查对象的鉴定整治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相关的复核验收及完善提升工作。
据省住建厅村镇处副处长杨雁介绍,此次排查整治过程中,对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采用自主或出资等方式进行整治,同时强化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并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杨雁表示,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会对全省农村房屋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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