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即将到来,再次提醒这类车辆的司机,元旦假期全省高速禁止通行。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豫公高通【2020】20号)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
因此,在元旦假期期间,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司机提前合理规划行车路线。
通告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自觉服从指挥疏导,依法守规安全行驶。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邵可强 实习生 熊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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