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消息,住建部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街道指导监督下,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车位车库使用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观·心】
物业费是很多人生活中必须要缴的一笔费用。但在收取的过程中,物业与业主却产生了很多的矛盾,甚至有人质疑物业费收取不合理,服务没落实。
大家还记得安徽合肥给物业送‘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锦旗业主败诉的事吗?这件事反映出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已经激化到何种程度。
理论上,业主住在小区,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缴纳费用,本应是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双方,却对簿公堂,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对于大多数业主而言,我们交了物业费却没有享受到相同水平的服务,难免会心有怨言。更何况现在有些小区物业收费无度。但同时,‘一个巴掌拍不响’,任何矛盾都不是单方面的,业主在有些问题上也难辞其咎,比如,走廊、墙壁上的脚印,还有乱停车、乱扔垃圾、宠物粪便等问题,大多数是业主造成的。此外,部分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能充分发挥其职责,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和对抗。
目前,关于‘取消物业’的呼声很高,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小区大事小情全部交由业主来管理也未必行得通。那么,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如何疏通?十部门为我们指明了方向:透明、服务、延伸!
除公开透明外,《通知》还提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采集房屋、设施设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数据,共享城市管理数据,汇集购物、家政、养老等生活服务数据。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
政策延伸了物业企业的经营范围,也为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再好的政策落不到实处也是白搭,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今后的管理中,切实履行职责,将政策贯彻、落实好。同时,物业企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并以联网思维,实现管理方式现代化,服务模式创新化。
物业和业主不是冤家对头,业主既应该有和物业交流、商讨的通畅渠道,也应该有监督物业的有效手段。说到底,物业和业主和谐共建、平等相处,才能让业主住得舒心,物业干得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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