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快推进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
《方案》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煤矿开采少人无人、安全高效为目标,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行业全面深度融合,实现煤炭开采集约化、智能化,有效提升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竞争力,切实增强煤矿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省煤炭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到2021年年底,全省建成8-10处智能化示范煤矿、30-35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和35—40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冲击地压煤矿的采掘工作面、采深超千米的煤与瓦斯煤矿突出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智能化,新建煤矿和年产能达60万吨的改扩建煤矿必须实现采掘智能化,智能化采煤和掘进工作面生产班单班作业人数控制在9人以内;到2022年年底,全省累计建成10-15处智能化示范煤矿、50个以上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和100个以上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煤矿主通风机房、变电所、水泵房、主井绞车、主运输皮带等各类机房硐室和大型固定设备基本实现无人值守或集中控制;到2023年年底,全省累计建成15-20处智能化示范煤矿、80个以上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和200个以上智能化掘进工作面;井下部分危险岗位实现机器人作业,与2020年相比,全省煤矿井下用工人数减少1.2万人,原煤工效提升1.2-1.5倍。
《方案》强调五个重点任务,一是科学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规划;二是全面推进煤矿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三是加快提升煤矿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四是着力构建煤矿智能化创新支撑体系;五是积极培育煤矿智能化人才队伍。
《方案》还要求,组建专班,加强领导。在产能置换、产能核增、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等级考评等方面,优先支持完成智能化建设任务的煤炭企业;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大省财政以奖代补支持力度,采取前期预拨与验收兑现相结合等方式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库,将入库的省属煤炭企业项目纳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进行奖补,对2021年、2022年、2023年建设完成的入库项目分别按照投入升级改造资金的35%、30%、25%进行奖补,其中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和装备TBM隧道掘进机的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奖补资金上限分别为500万元、450万元和400万元,其他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奖补资金上限分别为120万元、100万元和80万元;省属煤炭企业的奖补资金纳入省财政预算,中央驻豫煤炭企业由其上级部门进行奖补,地方煤炭企业由所在地市、县级财政参照省财政奖补比例进行奖补。
同时,修订完善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鼓励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制定相关配套标准和实施办法,建立符合省情的标准体系;组建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专家库,进一步规范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验收程序,严格按标准组织考评。明确建设任务,落实煤炭企业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将煤矿智能化建设纳入煤炭企业绩效评价考评体系并完善考评相关内容。(文/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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