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记者从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20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2020年我省要在原有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的基础上,首次统一对所有县(市、区)及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评价,着力营造“全域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我省是全国率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的省份之一,遵循“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建”的原则,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独立评价,重点考核政府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并面向社会发布2018年度、2019年度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努力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河南的新标识、区域竞争的新优势。
《方案》指出,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重点针对市级、县级评价主体。市级评价对象包括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级评价对象包括全省53个市辖区,104个县级区划(包括21个县级市、83个县),以及22个国家级自贸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功能区。评价成果纳入市县政府和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强化运用,全面实施“三挂钩”奖惩政策。
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在2019年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2020年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增加相应指标,争取2021年7月底前完成全省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记者栾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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