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科研人员的论文数量是主要考核指标,现在绩效考核更注重科研成果对企业和行业的贡献度,以引导和鼓励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企业和社会难题上。”3月4日,省科学院科研外事处处长黄敬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日前,省科技厅联合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对不同形式的科技项目(计划),落实分类评价要求;对不同类型的科研机构,注重评估履行职责使命和宗旨目标的情况,以及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方案》明确了论文资助的条件、资助的篇幅数量以及程序规范,指出了禁止资助的范围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同时规定不允许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
此前,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研究确定若干家基础条件好、改革意愿强、科技评价改革成效突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试点。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六家单位被选做试点单位。
高校是理论研究的主阵地,《方案》提出的分类考核评价导向给高校科研人员松了绑,科学评价更加公平公正。“对于高校来说,破除‘唯论文’不是不看论文,而是不再以论文数量为主要考核指标,更强调论文的质量。”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处工作人员介绍,分类评价后,对以理论研究为主的科研人员注重考核论文的质量,对研究成果转化为主的科研人员注重考核科研成果对企业和社会的贡献度和转化率,对软科学类的科研人员注重考核研究成果对有关部门决策的帮助等。
与国家相关文件相比,《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了创新。一是结合科技部与我省正在开展的部省联动科技监督评估和诚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增加了关于省属高校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和落实分类评价有关举措的内容,包括学科和学校评估、职称(职务)评聘、绩效和聘期考核以及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等方面。二是对国家相关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调整。如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方面,增加了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院士及中原学者工作站等方面相关的内容;在省级科技人才方面,增加了与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原学者和省引才引智计划人才等方面相关的内容;在优化完善科技评价方式方面,增加了优化同行评议机制等内容。(河南日报记者 刘晓波 尹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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