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映象网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2月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32天,同比增加5天。
据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周峰介绍,每年第一季度特别是1、2月份为我省气象条件最差、全年污染最重的时段,针对我省第一季度的大气环境特点,采取了以下污染管控措施。
一是及时下达三项管控指标。依据国家下达我省第一季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大气污染物日排放量和日用电量限值逐月分解下达管控指标,每月进行通报。
二是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对烧结类砖瓦窑和水泥熟料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减少采暖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三是推进重点行业和时段污染管控。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利用科技手段监测监控等方式,督促各地抓好工业企业监管、散煤治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等措施落实。
“截至2月底,全省PM2.5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为近年来最低,同比下降16.1%;优良天数32天,同比增加5天;重污染天数为6天,同比减少3天。8个京津冀通道城市、2个汾渭平原城市均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2021年1-3月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周峰说。
据了解,2020年省政府把“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列为“河南省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近期,依据《河南省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核查认定实施办法》,正式形成了核查认定结果: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PM2.5浓度52微克/立方米,与2019年相比下降11.9%,圆满完成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10个省直管县(市)均圆满完成2020年PM2.5年均浓度考核目标任务。
其中,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信阳市、济源示范区实际浓度值较目标值低6微克/立方米,郑州市、三门峡市、驻马店市实际浓度值较目标值低5微克/立方米,焦作市、南阳市、周口市、邓州市、固始县实际浓度值较目标值低4微克/立方米,新乡市、许昌市、永城市、鹿邑县、新蔡县实际浓度值较目标值低3微克/立方米,开封市、鹤壁市、滑县、长垣市实际浓度值较目标值低2微克/立方米,濮阳市、漯河市、商丘市、兰考县实际浓度值较目标值低1微克/立方米,巩义市、汝州市实际浓度值与目标值持平。(记者燕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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