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河南省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相关税种原有申报表不再使用

时间:2021-05-28 10:32:24 来源: 大河网


记者从河南省税务局了解到,自2021年6月1日起,河南省将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相关税种原有申报表不再使用。

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10税”,也就是说,纳税人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叶税等10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统一采用《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

据河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处长吴昱介绍,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简并税费申报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对纳税人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进一步优化了办税流程、减轻了办税负担、提高了办税质效。

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在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时,纳税人可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模块对各税种的税源信息进行填报。同时,纳税人还可以到办税服务大厅直接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申报。

为辅导纳税人快捷申报,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增加了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帮助功能,纳税人可在纳税申报时同步操作学,也可通过河南省税务局官网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专栏、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相关资料。(记者 莫韶华 通讯员 王晓艳 胡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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