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关于暂停开展2021年全省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暂停开展2021年全省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各地仍呈扩散蔓延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虽然在我国国内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其前期国内局部地区出现多起新冠肺炎确认病例,疫情防控工作仍然不能掉以轻心。为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 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工作要求,经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请示,省人防办研究决定,暂停开展2021年全省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人防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暂停开展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工作的决定,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耐心向群众解释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尤其是减少在密闭式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的必要性,做好社会舆情引导。
《通知》强调,各级人防部门要加强对既有避暑纳凉点的管理,对已按照 “六通六有一保障”要求落实的各种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各种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对已经撤回的各种设备设施, 要入库封存、妥善保管,确保来年能够正常使用。同时,各级人防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防办《关于做好2021年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防工程安全度汛,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以实际行动为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人防力量。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18
头条 22-01-17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头条 22-01-05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