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意见》明确,2021年年底前,各类功能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完成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县(市、区)综合救援力量建队率达到100%,各类功能区和乡镇(街道)专(兼)职救援力量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年底前,健全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落实乡级应急管理执法职责,基层执法装备按需配备率达到100%;2023年年底前,县、乡两级建立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管控机制,重大风险点在线监测率达到100%,实现基层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意见》围绕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五大体系,进行了统筹规划部署。
组织体系丨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意见》提出,要采用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强县(市、区)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实现县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局队合一”;鼓励乡镇(街道)整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能,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完善县(市、区)消防站建设,支持县(市、区)整合优化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不少于5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建设不少于2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行政村(社区)要设立安全劝导站。
责任体系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辖区第一责任人
《意见》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各行业部门专业优势,建立健全“防”和“救”有效衔接的责任链条。县(市、区)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内容,推动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格化治理格局。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严肃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对灾害处置或抢险救援不力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防控体系丨建立健全风险普查制度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风险普查制度,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定期组织开展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健全监测巡查制度,建设重大风险点智能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实现从人防、技防向智防提升;建立健全督导管控制度,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在森林防火紧要期、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强针对性宣传警示教育和安全劝导。
救援体系丨科学高效做好救援处置
《意见》要求,编制针对性强、上下贯通衔接的应急预案,县(市、区)要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县、乡两级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县(市、区)要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事故灾难或自然灾害发生后,县乡两级要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加强联动,科学高效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保障体系丨加强物资装备和应急资金保障
《意见》强调,县(市、区)要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类功能区、乡镇(街道)要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站(点),行政村(社区)要建设微型消防站。要加强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人员业务培训,鼓励县(市、区)建设应急救援实战集训基地,在公园、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科普设施。各级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应急救援救灾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及时足额予以保障。健全救灾捐赠机制,多渠道筹集应急救援、救灾救助等资金。(文/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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