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22日至8月2日,省财政共下达11批资金47.25亿元,为防汛救灾提供了有力支撑。
唐强 摄影
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力补助资金20.23亿元。由市县统筹用于抢险救灾、紧急避险、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业生产救助、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农村毁损房屋补助、城镇基础设施维修、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等方面;同时充分考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避免规模性返贫。
二是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1.8亿元。主要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倒损民房修复等方面。
三是群众生活补助资金6.48亿元。主要用于受灾困难群众给予临时生活补助,农村地区因灾倒塌房屋重建补助、因灾损坏房屋修缮补助,以及未参加商业保险的城镇居民小区电梯等基础设施的维修补助。
四是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6.45亿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和服务补助,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设施修复、水利设施工程水毁修复以及救灾所需设施设备修复等方面。
五是城乡小商户补助资金1.64亿元。主要用于对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定时期的房租补贴、按照受灾经营用房面积定额补助等方式弥补损失。
六是城乡基础设施修复补助资金6500万元。主要用受灾地区水毁道路抢修保通。
为了加快灾后重建,我省将着力帮助市场主体和农业恢复生产,并从加大信贷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恢复农业生产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政策。
其中,在加大信贷纾困力度方面,推行信用修复承诺制,梳理申报防汛救灾“信易贷”重点企业白名单,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质增信。
在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并在税收、社保等领域明确了相应的缓缴政策。
在全力抓好农业恢复生产方面,省财政对受灾农田补种改种给予适当补助,由各县统一采购种子发放到实际种植户,对于自行补种的农户,将由各县对其购种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记者 侯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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