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四美”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称,9月起河南省将开展美容、美发、美妆、美甲(以下简称“四美”)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选择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濮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市作为建设试点,通过“四美”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有序推进,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不断提高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督管理水平。
据了解,各试点市局要按照试点分工,在辖区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作为规范化建设重点实施单位。开封、驻马店重点关注生活美容(含美体)机构和提供有美容服务的化妆品专营店;郑州、平顶山重点关注生活美容(含美体)机构和提供有美容服务的化妆品专营店;濮阳、洛阳重点关注婚纱、影楼、化妆工作室、柜台试用等彩妆使用场所和提供有化妆服务(含彩妆试用)的化妆品专营店;信阳、周口重点关注美甲(含美睫)店和提供有美甲服务的化妆品专营店。
各试点市局单位要从主体资质合规、规章制度健全、设施配置合理、经营行为规范、购进产品合法、进货来源可溯、经营产品合格、广告宣传真实、信息公开主动、责任落实到位等10个方面全面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帮助指导并督促已确定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实施单位于2021年11月底前达到标准要求。同时,按照标准引领、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的原则,分批分类推广实施,全覆盖持续推进,最终实现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达到或基本达到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的目标任务。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18
头条 22-01-17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头条 22-01-05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