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河南高速交警在持续开展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同时,集中曝光一批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车辆,警示提示驾乘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
处罚: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2分。
【法规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2分。2.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5-50元罚款。
河南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安全带是生命保护带,前排后排都要系上!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一旦发生车辆侧翻等紧急情况,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驾驶员,而是车上包括驾驶员和乘车人在内的所有人。正确使用安全带,它能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而且它的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动能,大大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让生命多一份安全保障。因此,车辆启动前,叮嘱车上每个人系上安全带,相互监督提醒,让我们的出行更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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