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我省将集中展开为期3个月的使用有机溶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范围覆盖全省所有使用有机溶剂的用人单位,重点检查制鞋、箱包加工、皮革制造,家具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电镀、假发加工等使用有机溶剂的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
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有机溶剂的使用管理情况;工作场所通风排毒设施设置、运行及维护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情况;接触有机溶剂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健康档案建立情况等。
省卫健委明确要求: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机溶剂或隐瞒使用有机溶剂所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一律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对使用有机溶剂工作场所未设置通风排毒设施或通风排毒设施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一律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对使用有机溶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一律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或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一律责令立即整改。对拒绝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严防违规生产引发中毒事件。(郑报全媒体记者 汪辉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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