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节能等政策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符合《2022年省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规定的具体条件。主管单位申报(含便函及汇总表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此次选拔聚焦七大重点领域,分别为:
(一)创新驱动能力提升领域。主要围绕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目标,推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发展,加快建设郑开科创走廊等选列一批重大支撑项目。重点选列国家和省级实验室体系建设、高端创新平台体系建设、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双创载体建设、企业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尤其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级创新平台、创新创业基地等重大项目。
(二)新型基础设施领域。主要围绕全方位打造数字强省,加快构建以通信网络为基础、以数据和计算设施为核心、以融合基础设施为突破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等选列一批重大支撑项目。重点选列5G、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及智慧化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物联网、网络安全、产业数字化、智慧交通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三)新型城镇化领域。主要围绕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提质进位、提级扩能洛阳副中心城市、加强中原城市群城市间合作、打造核心引擎、建设韧性城市等选列一批重大支撑项目。聚焦“里子工程”“避险工程”、生态水系、城市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重大项目。
(四)重大基础设施领域。主要围绕推动交通区位优势向枢纽经济优势转变,加快构建现代交通网络,塑造流通经济新优势选列一批重大支撑项目。重点选列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机场、内河航运、交通枢纽等重大工程,以及低碳高效的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
(五)产业转型发展领域。主要围绕推进转型发展攻坚,构建现代经济体系,持续强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选列,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集中优势资源,勇于抢占制高点,重点选列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抢滩占先新兴产业、高位嫁接传统产业“三大专项”领域重大项目。围绕提质增效现代服务业,推动物流体系优势向供应链优势转变,构建文化旅游发展新空间,发展文旅融合新业态等领域,重点选列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商务服务、创意设计、文旅文创融合等重大项目。
(六)生态环保领域。主要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突出绿色低碳循环,推动重点行业有序达峰,重点选列生态环境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降碳、污染防治、河湖治理、水质保护、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等领域重大项目。
(七)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主要围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聚焦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重点选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教育能力提升、医疗能力提升、重大疫情防治、灾后恢复重建、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项目分类方面,公告称,拟选列重点项目按行业分为:创新驱动能力提升项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型城镇化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生态环保项目、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
实施进度方面,分为竣工、续建、拟开工、前期项目4种。竣工项目是指当年计划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上年度在建,当年继续建设但年底前不能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拟开工项目是指当年预计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前期项目是指当年重点推进手续办理、无法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申请竣工项目的应确保在2022年底前全面建成投产(用);申请续建项目的,应各项前期手续基本完备,并在2021年底前已实质性开工建设;申请拟开工项目的,须已取得项目立项(核准、审批、备案)手续,并具备当年开工建设条件;申请前期项目的,应投资主体和建设内容已确定,需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的项目。未纳入省重点项目储备库2021年储备项目的,原则上不能作为2022年新增省重点项目。除列入国家或省级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战略规划引领示范项目外,其它项目原则上不列前期项目。
附2022年省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
一、创新驱动能力提升项目
(一)实验室体系建设项目
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研发平台项目
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研究院、设计院、新型研发机构、研究中心、公共科技平台、高校创新能力建设等项目。
(三)双创平台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园区、双创示范基地(不含单一出售型产业园)、孵化器等项目。
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5G、物联网、卫星互联网、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北斗、量子通信等项目。
(二)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总投资10亿元以上PUE值不高于1.3的新型数据中心,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智能计算中心等项目。
(三)融合基础设施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产业数字化、智慧交通、社会服务等项目。
三、新型城镇化项目
(一)中心城市建设项目
1.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市政交通、生态廊道、综合管廊、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系统项目;
2.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城市避险和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灾后恢复重建市政项目。
(二)县城提质项目
1.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县城市政交通设施、生态水系、综合管廊、供水设施、市政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地下空间综合体等项目;
2.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县城提升和内涵建设项目。
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一)交通项目
1.高速铁路、普通铁路项目;
2.中原城市群城际铁路和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重要铁路专用线以及前期工作较为成熟的储备项目;
3.高速公路项目;
4.5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国省道升级改造项目;
5.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建设项目、运输机场、通用机场项目;
6.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港口航道项目;
7.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综合交通枢纽项目。
(二)能源项目
1.电压等级50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电源支撑项目、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2.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
3.经国家和省核准的跨区域油气长输管道、地下储气库,以及重大天然气储备、调峰设施等输配体系项目;
4.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风电项目;
5.大型炼油设施建设或扩能改造及主要配套项目;
6.国家级煤炭储配园区项目、大型煤炭储备基地项目。
(三)水利项目
列入国家或省规划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中型水库、大中型灌区、防洪抗旱工程、水资源调配工程、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等项目。
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
(一)先进制造业项目
1.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测量等量子产业项目;
2.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氢能、电化学储能、无坝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氢能与储能项目;
3.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类脑芯片、类脑机器人、脑控设备等类脑智能项目;
4.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基因测序装备、精准医疗等生命健康产业项目;
5.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新型网络、网络安全、云网融合、天地一体化网络等未来网络项目;
6.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智能仿生材料、石墨烯基新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超导复核材料、液态金属等前沿新材料项目;
7.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功率器件、显示驱动芯片、光电子集成芯片、高世代新型显示、智能终端和网络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
8.总投资5亿元的数控机床、机器人、无人机、3D打印、激光加工等项目,总投资3亿元的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装备等高端装备项目;
9.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超硬和新型合金材料、新型耐材、尼龙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等新材料项目;
10.总投资2亿元的创新药、高端仿制药和现代中药、新型疫苗、基因工程药物、细胞治疗产品、体外诊断产品、高端医用耗材和数字影像设备等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项目;
11.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能源客车、氢燃料电池客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项目;
12.总投资5亿元的锂电池、智能电网和光伏、风电装备等新能源装备项目;
13.总投资5亿元的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产品、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节能环保项目;
14.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推动行业整合重组、提高装备大型化率和供给效率的钢铁工业项目;有色、化工等行业向新型材料、高端材料延伸项目;绿色墙材、装配式建筑等建材工业项目;电力、盾构、农机、矿山、起重等装备制造项目;客车、乘用车、专用车及零部件等汽车制造项目;传统食品加工、烟草白酒产业转型升级、冷链和休闲食品等食品制造项目;时尚服装、智能家居和利于打造全国轻纺产业发展高地的轻纺工业项目。
(二)现代服务业项目
1.总投资5亿元以上列入国家或省专项规划的大型综合物流项目,大型航空、公路、铁路运输综合枢纽场站及仓储物流配套项目,冷链、航空、电商快递、大宗商品等特色物流项目,保税、口岸、商品交易市场等特色专业、大型物流项目;
2.总投资5亿元的现代金融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外包等科技服务项目;
4.总投资5亿元的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信息服务项目;
5.总投资30亿元的现代商贸商务服务项目(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6.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国家文化公园、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等文旅文创融合项目(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7.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柔性化定制等两业融合建设项目。
(三)现代农业项目
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试点项目等。
六、生态环保项目
(一)生态环境提升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生态防护、生态修复、生态提升、河湖综合整治、山体绿化、南水北调水质保护等项目。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危废处置等项目。
(三)节能降碳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资源循环减碳等项目。
(四)污染治理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大气、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项目。
七、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
(一)新一轮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蓄滞洪区群众外迁、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等乡村振兴项目。
(二)国内外高等院校引进、高等院校新校区、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等教育项目。
(三)政府主导的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医疗卫生防疫设施、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科技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青年人才公寓等公共服务项目。
(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省医学中心、省区域医疗中心和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等自然灾害防治项目。
头条 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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