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规范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场管理,促进农田建设市场行为规范有序,提升项目工程质量。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的重要抓手。《通知》明确,严格依法设定“红线”,加强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各参与主体的守法意识、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形成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场环境,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安全,真正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打造成惠民工程、优质工程和廉洁工程。
《通知》指出,规范管理主要针对招标人(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机构)两方面主体。管理内容重点围绕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质量等三个方面,列出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禁止事项”共15项。
在招投标方面,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有违规出借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在工程质量方面,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严禁第三方机构在评估评审、绩效评价、竣工验收、审计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活动,或以不正当理由对相关工作进行干预,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为确保规范管理落到实处,《通知》明确,严肃责任追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或构配件)采购、评估评审等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应当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程序将失信记录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体系。针对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限制其进入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对群众投诉和举报核实不认真、查处不及时,造成群体性上访等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等并经查实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暂停安排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记者 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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