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于2022—2025年在全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到2022年年底,达标学校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地、本部门中等职业学校总量的30%,2025年年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实现达标。
《意见》提出,通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改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提质扩容。到“十四五”末期,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和内涵建设指标基本达到《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标准》;全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内涵建设指标基本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体育类、艺术类、特殊教育类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内涵建设指标基本达到国家《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艺术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意见》对办学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师资队伍、仪器设备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明确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不少于50000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 33 平方米;学校应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专任教师师生比不低于1∶20;专业课教师人数不低于专任教师数的60%,“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50%;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在1500人以上;骨干专业群在校生数应在300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规划,分年度、分区域、分学校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目标,严防产生新的债务风险;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和职业教育资源,优先用于推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严禁借机违规审批、新建学校,严禁违规扩大建设范围,避免出现重复建设、低效投入。
要建立标准化建设验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定期复核机制。验收达标的学校,认定为“河南省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有效期为5年。复核达标的学校,可继续保留“河南省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资格;复核不达标的学校,将撤销其资格。
通过合并、合作、托管、改扩建、新建、校区土地置换、集团办学、混合所有制办学等多种方式,持续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意见》指出,撤销中高职一体、“一校多牌”、已实质性并入高等院校、连续3年未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建制;通过合并、撤销、转型等方式调整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生均财政拨款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支出的中等职业学校;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科研、电教等部门整合与联合,规范并着力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纳入基础教育保障体系,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中逐步脱离中等职业学校序列。
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河南将实行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做好用地保障,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将简化审批程序、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校舍新建、扩建、改建所需基建投资,按现行管理体制保障;鼓励企业和个人以提供免费服务、捐赠等形式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捐赠企业和个人依法享受有关税收方面的优惠。(记者 安艳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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