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发布

时间:2022-02-16 08:46:37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第四章 实施环境污染系统治理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科学、精准、依法治污,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动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大幅减少黄河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有效增加优质生态环境产品供给。

第一节 统筹推动水污染治理

综合整治流域污染。完善和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开展黄河流域干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合法合规的纳入监管,对违法违规的进行封堵,全面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打赢碧水保卫战。推进南四湖、东湖、大汶河、小清河、徒骇河等重点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开展生态护岸改造及底泥清淤疏浚,增强水体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有效控制河道内源污染。完善河湖岸边、农村河沟和岸海域垃圾打捞处置体系。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治理。

深度治理工业污染。加强高氟、高盐和涉重废水分质深度治理和日常监管,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厂建设,加快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设改造,积极推行“智慧管网”。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全面治理城乡生活污染。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逐步实现全流域建成区雨污分流,消除管网收集空白区。探索实行城镇生活污水通联通调,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处理厂检修期和突发事故状态下污水直排外溢对环境影响。在具备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水质深度净化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垃圾治理。在引黄灌区开展农田退水污染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沟道、污水净塘、人工湿地等氮、磷高效生态拦截净化设施,加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

第二节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强化源头污染防控。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计划,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为重点,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实现“散乱污”动态清零。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新上煤耗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推进全省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提高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比例。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予以支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依法实行强制清洁生产。

开展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实施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污染全过程治理。推动焦化、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改造,有效管控全行业无组织排放。继续深化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环保整治。强化工业炉窑和重点行业挥发有机物综合治理,协同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有机物污染,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全面治理扬尘,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和矿山扬尘整治,降低区域降尘量。推动散煤、生活面源和农业源大气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和淘汰更新,推动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柴油机的清洁化,实时管控移动源污染,加强油品监管执法,确保城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实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等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三节 切实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开展土壤环境详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县(市、区)全覆盖,建立土壤生态环境观测研究基地,开展断源成效监测评估工作。以农用地土壤超筛选值、农产品质量超标集中区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来源排查整治。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推进耕地分类管控,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实施保护耕作,开展农药化肥使用减量计划,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免(少)耕播种、粮豆轮作、农用薄膜科学应用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重点解决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腾退土地安全利用。

开展固体废物和地下水综合整治。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以危险废物为重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行动,完善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措施,实行规范化管理,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风险管控和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区域治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有序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加强白色污染处理,提升农村有机废物收集、转化、利用水。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调蓄试点。科学划定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分区,实施典型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程。到2025年,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体系。

第四节 大力推动污染治理一体化

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推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进陆域和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开展陆、岸、海一体化综合整治,保护渤海生态环境。将总氮指标纳入入海河流监测范围,逐步削减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巩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实行“流域—河口—海湾”联防联治,加大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海洋垃圾和海水养殖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河海生态环境质量。

建立健全流域协同治理机制。在黄河干流、南四湖、东湖、小清河、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流域,逐步建立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覆盖所有排污口的在线监测系统,落实生态敏感脆弱区工业行业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强区域应急协同,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措施。对相邻区域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复杂敏感的大型燃煤设施、石化、化工、有色冶炼、钢铁、焦化等建设项目,开展环评会商。完善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

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第五章 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强化水资源总量红线约束,不随意扩大用水量,优化水资源调配体系和机制,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确保有限的黄河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第一节 系统优化水资源配置

完善干支水网体系。着力破解工程缺水瓶颈,统筹黄河水、长江水、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资源,完善“四方连通、全省一体,多源调剂、统筹兼顾”的水资源调配格局。充分发挥南水北调一期工程效益,根据国家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干线)工程,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山东省干线及配套工程。将东湖打造成为山东省水资源的调配中枢。推进引黄涵闸改造提升,对引黄干支渠系进行疏浚防渗整治,建设董口水库等引黄调蓄工程,完善引黄供水体系。发挥峡山水库水源地战略调蓄作用,提升水库水质,论证实施岸堤、跋山、青峰岭、墙夼、峡山五库连通工程和南四湖水资源利用北调工程,相机调引沂沭河、南四湖及东湖雨洪水到峡山水库及胶东半岛地区。论证开展沂沭河洪水利用南线—日临双向调水工程等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完善市县水网,加强局域水系连通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打通水系脉络,联合调度保障供水安全。

建设雨洪资源调蓄利用工程。加快实施老岚水库、官路水库及输配水工程、长会口水库、双堠水库等调蓄工程,推进马头山水库、卧龙水库、畅河地下水库、黄垒河地下水库等区域水库工程建设,实施岩马水库、周村水库、马河水库等水库增容工程,发挥水库调蓄雨洪作用。推进徒骇河黄桥、潍河昌邑等拦河闸坝建设。实施塘坝、坑塘等小型水源工程。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城市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比重。

加快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推动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系统。优化再生水处理工艺,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制定再生水利用优惠政策,加强城镇再生水回用。将淡化海水纳入沿海地区水资源统一配置,完善海水淡化项目用电用地政策,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产业化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沿海城市创建国家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实施龙口裕龙岛、鲁北碧水源、台万华等海水淡化工程,建设国家海水淡化产业基地。

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全面完成流域内“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备用水源体系,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实施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优化城市供水水源布局,实施供水系统连通、互为备用,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应对突发水安全事件等应急能力。

第二节 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严格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规划期及年度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指标管理。有序推进区域流域水量分配。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约束。完善节水标准体系,修订省级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领域节水标准。规范计划用水管理,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取用水情况监管。将节水作为约束指标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坚决遏制“造湖大跃进”,建立排查整治各类人造水面景观长效机制,严把引黄调蓄项目准入关。

促进农业节水增效。扩大节水灌溉规模,以大中型灌区为重点,推进灌溉体系现代化改造,实施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打造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完善引黄灌区骨干灌排工程及田间节水工程体系,建设计量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配套计量基础设施,推进农业灌溉定额内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提高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比例。

提升工业节水效能。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实施分类分步限期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超定额水价,倒逼高耗水项目和产业有序退出。大力推广节水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全面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设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

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实施城镇供水体系和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鼓励中水产业化发展,工业、环卫、绿化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在公共区域和城镇居民家庭推广普及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安装节水型器具。支持济南建设黄河流域节水典范城市。

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实行节水奖励补贴制度,落实国家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合同节水等方式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开展节水统计调查,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的涉水信息管理。探索将节水型单位建设结果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挂钩。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建设一批节水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第六章 全力保障黄河下游长治久安

坚持根治水患、防治干旱,以黄河干流、蓄滞洪区、支流河道为架构,加快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开展“二级悬河”治理,强化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加强黄河岸线资源管控,构筑沿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稳固防线。

第一节 加快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

实施黄河河道和滩区综合提升治理。实施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对高村以上游荡河道重点河段进行综合整治,开展险工、控导改建加固及新续建工程建设,维持中水河槽稳定,提高主槽排洪输沙能力,对高村以下重点河段堤河进行改造,确保堤防不决口。开展河口综合治理,实施河口防洪治理提升工程,提高堤防建设标准,稳定现行黄河入海流路,加强刁口河备用流路管理和研究。严格限制自发修建生产堤等无序活动,深化滩区安全建设。实施引黄涵闸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消除水闸险情及安全隐患,保障黄河下游防洪安全。

加强防洪减灾体系协同。统筹推进大汶河、小清河、洙赵新河、徒骇河、马颊河等水系防洪治理工程,持续提升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2025年年底前,重点河段达到防洪要求。实施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推进沿海防潮堤工程建设,提升防潮减灾能力。

第二节 系统提升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

全面提高洪水监测预警能力。优化水文站网布局,完善水文监测设施建设,建设水工程调度监测管理系统。建立流域洪水调度体系、洪水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灾害预警信息系统,提升山洪灾害防御等基层防汛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堤防及重点险工、控导视频监控系统,有序推动水位、冰凌、环境等信息采集,实现黄河山东段等骨干河流运行情况的动态感知。

全面提高救灾减灾应急能力。完善防洪减灾、排水防涝等公共设施,增强城市和乡村抵御灾害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设立水旱灾害防御培训演练基地,强化经费、装备保障,提高专业机动抢险能力。完善防汛物资储备制度,建设国家级区域物资储备和保障中心,新建、改扩建5个省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库。

全面提高防洪减灾技术支撑能力。建设黄河大数据中心,打造“智慧黄河”数字化台,建立覆盖骨干河道干支流的立体化数据采集监测网络,加强与流域管理机构共建共享,构建黄河下游生态环境感知、数据管理和业务应用体系。运用卫星通信、无人机、5G等技术手段,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加强超标准洪水应急方案、现状河道条件下防洪能力、分泄洪闸分洪能力和防洪抢险新技术研究,开发应用骨干河道智慧防汛指挥系统。

第三节 合理利用黄河岸线资源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黄河防洪安全为前提,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评价为基础,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合理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管制界限,建立更加完善的岸线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以河势稳定为前提,加强用途管制,结合河道和滩区综合提升治理,确保河道行洪能力和湖泊调蓄能力。合理开发黄河南北展区,加快推进交通设施布局、城镇乡村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严格环境准入,严防沿岸工业和地产项目过度开发。优化取水口布局,开展河道治理模式研究。加强黄河水沙综合利用,实施引黄泥沙治理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黄河泥沙资源化利用试点。

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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