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男子超量服药驾车致4死!安全驾驶,别被“药驾”反杀

时间:2022-03-22 10:42:30 来源: 大象新闻


2022年3月20日16时40分左右,邯郸市人民路与滏河大街交叉口西南侧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事故,一辆白色福特牌小轿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撞上多辆非机动车,现场14人受伤,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迅速到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目前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当场被控制。

3月21日,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分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3.20”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北予以刑事拘留。

据了解,嫌疑人刘某北,长期服用某镇痛类处方药,3月20日因超量服药,酿成祸端。

服药驾车不良反应或被放大几百倍

“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现象,由于这些药物服用之后可能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很容易酿成祸患。

药驾的危险性比酒驾甚至更为严重。

吃药是为了救命, 但是别因为“药驾”丧了命……这样就不太值了!

据郑州交警三大队车站一中队中队长王杨介绍,多数人吃药前会查看说明书,但关注的信息主要是药物的适应症状、用法用量等内容,常常忽视药物的不良反应,而有些人即使注意到了,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这一现象的严重性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明显,但当这些不良反应真正发生在驾车过程中时,其危害就被放大了几十倍甚至几百倍!

“药驾”存在隐蔽性危害性更大

“世界卫生组织列出了7大类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并提出在服用上述药品后应禁止驾车。”王杨称。这7大类药品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以及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药物等。

王杨提到,“药驾”不同于“酒驾”,酒驾者往往会由于酒精的作用表现出明显的外部特征,如面色潮红、言语不清、浑身酒气等,十分容易被分辨和发现;而药驾时,驾驶员在服药后并不会有明显的异常表现,加之多数人对“药驾”的相关了解很少,并不会主动将事故与服药联系起来,因此“药驾”很难被发现和避免,这就使得“药驾”成为了马路上的“隐形杀手”。

服药后身体不适立即停车休息

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一旦生病需要服药后开车,应时刻注意自身状况,出现身体不适或上述不良反应时应停车休息,情况严重的要及时就医。

“如果知道有不良反应,但不得不吃的药,等药效消除得差不多后,再开车上路。口服涉及‘药驾’的药品后,在6—7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王杨再次强调,“安全驾驶才是目的,千万别被‘药驾’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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