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30号公告。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及当前疫情形势,现就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管理
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10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在第一入境地管理期未满的,抵济后予以补足。
二、国内不同风险地区人员管理
1.所有返(来)济人员均需提前3天向村居(社区)或接待单位报备。接受报备单位要履行报备审核、入济查验、后续管理等职责。
2.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来)济人员,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2、3、5、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3.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返(来)济人员,查验“两码一证”,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4.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返(来)济人员,查验“两码一证”,入济后3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避免参与聚集性活动。
5.常态化防控区域返(来)济人员,查验“两码”,无异常的正常流动。
6.发生本土疫情但未公布为风险地区的返(来)济人员,经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后,分别参照高、中、低风险区进行管理。
7.所有返(来)济人员入济后均应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管理后纳入常态化核酸检测。
三、密接人员管理
1.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2、3、5、7、10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2.密接的密接者,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3.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指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同一环境,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的其他人员),实施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
当前疫情仍在持续波动,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次公告未调整条款仍以之前公告为准。(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崔峰)
头条 22-07-04
头条 22-07-04
头条 22-07-04
头条 22-07-04
头条 22-07-04
头条 22-07-04
头条 22-07-04
头条 22-07-04
头条 22-07-03
头条 22-07-03
头条 22-07-03
头条 22-07-03
头条 22-07-03
头条 22-07-03
头条 22-07-03
头条 22-07-03
头条 22-07-02
头条 22-07-02
头条 22-07-02
头条 22-07-02
头条 22-07-02
头条 22-07-02
头条 22-07-02
头条 22-07-02
头条 22-07-02
头条 22-07-01
头条 22-07-01
头条 22-07-01
头条 22-07-01
头条 22-07-01
头条 22-07-01
头条 22-07-01
头条 22-07-01
头条 22-07-01
头条 22-07-01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30
头条 22-06-29
头条 22-06-29
头条 22-06-29
头条 22-06-29
头条 2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