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工作,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订印发《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明确提出保护与发展工作协同并进,努力实现“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的目标。
传统村落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被誉为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河南传统村落是中原农耕文化的集中代表,形成了黄河文化的源头活水。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205个国家级传统村落,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保留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培育特色产业,全面提升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能力,才能实现‘ 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 ’的目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导则》坚持以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整体保护、活态传承,以人为本、村民主体,尊重规律、因村施策的编制原则,根据传统村落空间分布情况,科学细致指导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工作,重点围绕传统村落资源调查评估、保护规划、发展规划、实施保障及规划成果等5个方面,细化明确了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在保护好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发挥村落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尊重自然发展规律,不大拆大建 ,不挖山填湖,要看得见山、看得见水,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其自主参与到村落保护、修缮、改造改建等活动中来。
“较之前试行版,修订版新增了审查内容、图纸要求等事项,删除了土地生态修复部分的相关内容,同时对保护发展规划的定位做了重新调整,确保了《导则》的科学性,强化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可操作性。”该负责人指出。
《导则》对传统资源调查、村落档案制作管理、现状特征分析、资源价值评价、保护规划评估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为做好基础资源调查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撑。《导则》明确指出,在进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时,要提前做好调查评估等系列工作,制作电子版村落档案,并对保护对象、保护区划定等确定了具体要求,对传统村落的核心保护对象包括自然景观、格局风貌、传统建筑、传统文化等四个方面制定了相应保护措施。
对于如何发展传统村落,《导则》则强调优化用地布局、谋划产业发展,注重改善居住条件、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人居环境,结合传统村落风貌特色,全面塑造独具特色的村落整体风貌,明确设计引导要求,突出传统村落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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