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河南省社保中心发布通知,为避免因为银行账户问题而导致无法扣费影响相关待遇,要求各省直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于今年8月10日前登录网上服务系统,确定和完善银行账户信息。
◎8月起统一单位收款账户
通知要求,自2022年8月起,参保单位将统一收款账户,一个参保单位只保留1个收款账户,不再区分险种。
在省直同时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统一拨付其企业养老保险单位收款账户;在省直同时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统一拨付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收款账户(基本户),如在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中的收款账户不是基本户的,请于8月10日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中的“单位办事通道”报送基本户相关资料,省社保中心基金管理处进行修改。
◎完善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因社保待遇领取人银行账号为“0”、银行账户信息变更、银行账户状态异常、账户未通过人民银行账户核实等原因造成发放失败的,请参保单位通知本人,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将待遇发放方式更改为社保卡发放。
因待遇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不一致的,参保单位按现有程序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省社保中心相关业务处核实修改。值得关注的是,存在参保人数据不完善情况,参保单位需于7月29日前到我中心相关业务处拷贝本单位发放失败数据,对发放信息进行核实后通知待遇领取人于8月10日前报送社保卡账户信息,以免影响待遇发放。
◎8月26日起 使用社保卡发放待遇
对省直70岁以下(1952年6月30日后出生)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以下简称社保待遇),已申领社保卡且激活金融账户的正常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省社保中心自2022年8月26日起通过社保卡发放社保待遇,无需个人申报。已申领社保卡但仍未激活金融功能的,请尽快到社保卡发卡银行办理激活手续。
因出国定居等原因,确实不能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请于2022年8月25日前通过以下渠道“使用非社保卡领取待遇备案”业务事项进行登记:一是全省范围内社会保险经办窗口、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二是“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中的“个人办事通道”、“河南社保APP”(手机端扫描下述二维码)等线上渠道。(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付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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