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洋回应索赔580万元:必须严惩人贩子!-环球热推荐

时间:2023-04-03 18:38:06 来源: 映象网


大象新闻记者 李昌/文 记者 刘园园/视频

电影《亲爱的》故事原型孙卓被拐案有了新进展。4月3日上午,孙海洋向大象新闻记者透露,案件将于4月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他更换了律师团队,将向人贩子吴某龙提出580万元的民事赔偿,“我知道他没有钱赔,但这是我的态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象新闻此前报道,去年6月,孙海洋曾收到检方发来的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的嫌疑人吴某龙被建议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我这14年还不如坐牢”

2022年6月,孙海洋就收到了检方的量刑建议书,其中写到:被告人吴某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对于检方的量刑,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小松认为:“从罪名来看,是拐骗而不是拐卖,根据《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检察院的量刑是没有问题的。”

“偷走孩子14年,就应该判14年才能接受!”孙海洋表示,虽然收到量刑建议书快一年了,但他仍然无法接受这个建议,仍然感到愤怒,“我想起我的妈妈在找孙子的时候,到处跟人家下跪。他把一个老人家逼成这个样子,谁能想到我们一家经历了怎样的煎熬?我这14年还不如坐牢!”

孙海洋表示:“拐骗和拐卖有这么大区别,我担心这个量刑会成为一个样板,那些人贩子就会仿效他,以后就没有拐卖了,都称自己是拐骗,所以要严惩他!”

“目前换的是北京的姚克枫律师他们来代理这个案子,又调查出一些新的证据,希望让犯罪嫌疑人受到严惩。”孙海洋告诉记者,他和律师列出了580万元关于精神损失和精神伤害的民事赔偿,“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孩子是不能偷的,不但要坐牢,还会有还不完的债,就算他出来我也会一直追讨的。我知道他没有钱赔,但这是我的态度!”

记者也尝试联系了代理此案的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的姚克枫律师了解新证据的相关情况,不过由于姚律师正在开会,未能及时接受媒体采访。

“人贩子在身边看着我找孩子”

据此前报道,2007年10月9日傍晚,有人在孙海洋开的包子铺附近将他的儿子孙卓抱走。从此,寻找儿子成了孙海洋的主业。他发起“寻子联盟”,与公益组织、警方、媒体合作,走遍大街小巷,在寻找自己儿子的同时,也帮不少父母找回了被拐走的孩子。

2014年,陈可辛导演的电影《亲爱的》上映。孙海洋就是该片的主角原型之一。2021年12月6日,经DNA确认,公安部“团圆行动”中找到的男孩,就是孙海洋被拐的儿子孙卓,孙海洋终于与失散14年的儿子重逢。

“他一直在深圳居住,就在我们身边看着我们找孩子。”孙海洋表示,在后来的调查中有证据证明,在偷走了孙卓后,吴某龙曾在自己所经营的包子铺附近居住过,“当时我包子铺的门面招牌都改成‘悬赏20万元寻子’,并到处张贴寻人启事,但他就这么残忍地一直在附近看着我们找孩子,太可恶了!”

孙海洋称,吴某龙拐走孙卓及另一名孩子符建涛长达14年,给两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在寻找孩子的过程里,我的妻子几次想要自杀,我去到很远的地方找不到孩子,都不敢回家。”

据警方查实,犯罪嫌疑人吴某龙交代,受到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自己2007年在深圳市南山区某商场当保安时,看到符建涛在居住小区玩耍,就将他拐走至山东聊城交给二哥吴某玉抚养。之后,他又将孙卓拐至阳谷老家,给没有男孩的亲戚抚养。孙海洋事后得知,吴某龙落网后,一直拒不承认自己和孙卓养父母有金钱交易。

关键词: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