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在街上可以随手拍他人发布吗?律师解读“国企领导与异性逛街被街拍”

时间:2023-06-08 13:25:53 来源: 大象新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象新闻记者 刘园园 视频报道

近日,网传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胡某勇在闹市与一名女子逛街,两人亲密牵手的动作被街拍摄影师拍下后发布到网上,引发舆论关注。

6月7日,北京项目管理公司发布情况通报,胡某勇已被免去相关职务并接受公司纪委核查。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街拍行为侵扰了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那么可以认定为对隐私权的侵犯。拍摄者在未取得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开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了被拍摄者的隐私权。如果被拍摄的官员有一定影响力,并被公众广泛知晓的,可以认定为公众人物。即使是公众人物,其隐私权和肖像权也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就该事件而言,摄影师的行为涉嫌违法。对于公众人物的问题,由于街拍作品并不具备新闻报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能强制暴露被采访人的相关信息而不视为违法,因此,本次的街拍作品侵权并不能因为相对人是公众人物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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